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第一次审计核数期限为18个月(香港公司成立之日起)一般在香港,公司的截止日期会定为3/31日、30/6或者12/31日,而香港地区有80%的企业都会选择在3/31日作为审计核数的时间。
而在一般情况下,注册香港公司税务安排一共分为核数报告和业务不活跃两种,在香港税务法当中有明确提出,香港公司如果有经济贸易往来,就必须每年出具有香港持牌会计师出具核数报告,进行申请海外利得免税。报税是必须的,但不一定要交税。
香港公司报税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业务不活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2.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3.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第二:(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备齐所有证明海外利得的票据文件。
需注意的是,如果申明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合,一旦被香港税务局发现,不仅要求补回原来漏做的核数报告和应缴纳的税收,而且还会针对违法的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后果相当严重。
此外,对于那些知错不改的经营者更可能会有传票、进刑事检控、冻结银行账户等一系列严厉制裁措施。当然,逾期不处理这个事情的话,也是会有很大的麻烦的,如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开业以来第一次递交核数师报告延误
1.罚款HKD 1,200;
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3,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第二次(或以上)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3,000;
2.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8,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将被政府控告藐视法庭。
上就是卓信企业对关于“注册香港公司必须要做审计吗?”的解读。从文章中可知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向税务局递交核数师报告对于香港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法规定了每间香港公司必须至少每年要做一次核数报告,这是每一个香港公司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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